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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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公司重大事项表决

科研方向: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晓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晓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7.2条之规定,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上述议案获有效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