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beat365官网登录中文力诺: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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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公司法七个重大事项

科研方向: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五十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五十条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第五十四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

  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

  第十三条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第四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内容,并说明做出前述认定的依据及合法合规性▲,同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理

  第四十四条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序。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

  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江力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

  第三十三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

  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发言股东较多或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

  第五十六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者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第六十一条投资者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买入

  (一)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

  第七十二条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对提案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有关变更应当视为一个新的

  第四十六条对股东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或者主持人指定的人员答复或者

  持人应当在会议现场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

  第七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弃表决权理由的相关公告,同时应当就该等股东可否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第四十三条会议在董事长或者其他主持人的主持下,按列入议程的议题和

  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

  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应该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前述情况。公司负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十一)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

  (六)独立董事提议召开时(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股东会的召集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者名称;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第十七条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外,

  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情

  (十一)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十)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其在深交所交易的股票,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将提案函●▷、授权委托书、表明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

  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

  第八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第七十五条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

  第七十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当在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

  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

  第三十一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可委托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需特别决议通过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均认定不予答

  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

  第三十四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五)股东会的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累积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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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且相关补充或者更正公告应当在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与股东会决议

  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

  第二条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本

  (二)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征集人应当依规披露征集公告和相关征集文件,并按规定披露征集进展情况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力

  第四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第五十三条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本规则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

  一般情况下◇○,拟发言股东应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会议秘书处登记▷,由秘书

  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交所相关规定

  第六十条股东会对列入议程的提案采取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个股东(包括

  第八十二条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人数,所投选

  (十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保除外)◇○、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公司自主变更会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第五章股东会的议事程序和决议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根据情况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

  公司董事会▷●◇、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者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对书面委托书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公司章程》和本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

  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现场会议的表

  前款第九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

  处视股东拟发言情况,安排发言的时间及顺序;如会前未登记的临时发言,应先

  第五十二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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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发言▷◇、提问及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中小股东有权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应当向召集人提供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证明文件。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

  本条第一款所称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

  和结果,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征集人持有公司股票的○,应当承诺在审议征集议案

  第七章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规定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

  第三章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二十五条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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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非独立

  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五)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均认定不予答复的其他事项(属于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四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提案人应当在提案函等载有提案内容的文件中明确说明提案间的关系,并明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同意、反对或者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第二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会通知中载明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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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

  第七十一条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的

  第九条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第四十二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第三十六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不得行使表决权●▲◇。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不得将前述股份计入出席股

  第一章总则

  第八十一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

  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第五十七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决票、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10年▼▲◇。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可以持召集股东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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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

  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

  (十)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

  临时提案不存在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的,召集人不得拒绝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

  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十七条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一)提出提案的股东不符合持股比例等主体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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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四)在候选人数多于本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每位股东投票所选的独立董事、

  股东违反以上规定,扰乱大会秩序时,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

  会审议◁○▼。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维护股东

  第五十一条前条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

  持股东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提案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的,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临时提案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告、集中审议□、集中逐项表决的方式,也可对比较复杂的提案采取逐项报告、逐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

  本条第二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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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公告。董事会应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第七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对公司经营和相关议案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六)股东/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亲笔签名,代理人签名应注明▲“某某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第五十五条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若变更,则应当被

  第七十六条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信息主要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提案内容的合法性、股东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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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公司不得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

  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者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会或

  (十五)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股东会对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形成会议决议。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大会秘书处补充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

  数通过;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

  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非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十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对其任职资

  第六十九条股东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乘以其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候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即席或者到指定发言席发言●▷◇。有多名股东举手要求

  第七十八条本规则所称公告▼◁▼、通知或者补充通知◇☆,是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

  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内容按有关法规规定由董事会秘书依法具

  召集人根据规定需对提案披露内容进行补充或者更正的□◁◇,不得实质性修改提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第八十条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

  第二十条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

  第四十五条股东会应保障股东行使发言权。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

  第八章附则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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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

  第七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执行股东会决议事项。

  (三)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

  第五十八条公司应当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者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者说明●;

  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者直接终止本次股东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第六十七条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者其

  第六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八条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

  确相关提案是否提交同一次股东会表决,并就表决方式的选取原因及合法合规性

  第四章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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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都应当为交易日☆☆□。股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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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条表决票应在股东签到时由股东会秘书处负责分发给出席会议

  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者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第六十六条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的前提的,召集人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披露,并就作为前提的提案表决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

  股东会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十六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第四十条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会作出

  第十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召开

  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者

  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者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者不予表

  第四十九条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七十三条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召集人认定临时提案存在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进而认定股东会不得对该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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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第五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第七十七条公司需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第六章股东会会议记录

  临时提案的提案函内容应当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具体内容、提案人关于提

  第六十三条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

  提案逐项顺序进行。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先报

  规则部分条款,如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存在内容不一致及冲突的情形,以《公

  撤销;但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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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书中应当包含律师对提案披露内容的补充、更正是否构成提

  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

  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作出

  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履行相

  第六十五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

  股东通过委托方式联合提出提案的,委托股东应当向被委托股东出具书面授权文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第六十八条对股东会到会人数◁、参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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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

  第六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会议主

  第五十九条股东会在进行表决时,会议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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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二十六条存在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弃表决权情形的,

  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对中小股东的质询予以真实▷▷□、准确答复。公司

  股东代理人)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

  第十九条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披露相关情况,披露股东需回避表决或者承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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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

  第二十二条在一次股东会上表决的提案中☆▲□,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